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学院工作安排,按照《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奖励办法(试行)》(吉电职院发〔2019〕35 号)文件精神,近期将对教职工2019年度获奖情况进行统计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
学院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《办法》中规定的教学奖励、教科研奖励、综合奖励。
二、材料上报要求及时间
1.各部门将“教学奖励(荣誉、成果)统计表”(附件2)、“教科研奖励(荣誉、成果)统计表”(附件3)、“综合奖励(荣誉、成果)统计表”(附件4)中各表汇总后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,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2.申报奖项的教职工需根据各统计表要求提供原件材料,并按教学奖励、教科研奖励、综合奖励自行准备三类材料袋,封面备注个人信息及材料目录,未按要求提交的奖励不予认定。
3.以上材料均于2020年5月15日下班前报至人事劳资处,其中各统计汇总表由部门统一上报,原件材料由教职工本人上报。
附件1:《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奖励办法(试行)》
附件2:教学奖励(荣誉、成果)统计表
附件3:教科研奖励(荣誉、成果)统计表
附件4:综合奖励(荣誉、成果)统计表
人事劳资处
2020年5月8日